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痕迹鉴定专家:年画虎和周老虎是同一只虎!
更新时间: 2008-8-15   来源:   点击数: 711
 核心提示:我国刑侦界著名痕迹鉴定专家刘持平从拓扑学的角度对华南虎照做出结论,认为从照片和年画“截取的老虎躯干部位图像的拓扑性质相同”。

 

 

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
鉴定报告

 

 

 

 

 

 

 

 

 

 

 

 

 

 

 

 

 

 

 

 

 

 

 

 

 

 

常州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会

检验意见书

常刑科会检字[2007]1号

一、委托单位:《常州晚报》编辑委员会

二、送 检 人:刘毅(《常州晚报》政法记者)

三、委托时间:2007年11月20日

四、简要情况:

2007年11月20日,《常州晚报》编辑委员会刘毅送来送检单位从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本华南虎照片1张和年画华南虎照片1张,要求鉴定2张照片上的老虎是否为同一只老虎。

五、送检材料:

(一)网上下载照片1张。据送检单位介绍该片为陕西周正龙所拍(以下简称检材一);

(二)据送检单位介绍网上下载的年画老虎照片1张(以下简称检材二)。

六、检验要求:

送检的两份检材上的老虎图像是否相同。

七、检验:

在检验过程中,首先以两份检材上老虎左右双眼的两个外眼点间距离为基准,制作相同分辨率且两外眼点间距离相等的两张照片,并再从上述两张照片上以老虎右眼瞳孔中心为基准点(该基准点为截取图片的右上角点),向左分别截取老虎的躯干部位图片用于比对。

(一)对截取的检材一与检材二的图片进行重叠比对,发现两张图片上老虎躯体部位可见的深色斑纹位置、数量、形态、大小基本一致(详见重叠比对照片);

(二)经进一步提取老虎深色斑纹的细节特征作拓扑图形,发现两者的拓扑图形相同(详见细节特征、拓扑特征比对照片)。

八、检验意见:

经对截取的检材一与检材二的图片进行比对后,发现两张图片上老虎躯体部位可见的深色斑纹位置、数量、形态、大小基本一致,仅局部形态色泽与宽度略有差异,其细节特征和拓扑形态相同。经综合分析,上述差异属于非本质性差异,不影响两者同一的性质。

九、检验结论:

送检的检材一与检材二所截取的老虎躯干部位图像的拓扑性质相同。

检 验 人:黄马庆

李 犇

复 核 人:刘持平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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